安徽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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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我省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标准,积极推进公共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应用,取得良好成效。 一、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体系基本建成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16个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基本构建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体系。 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成运行。根据省政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省经济信息中心建设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2015年12月建成并上线运行,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长三角区域信用平台,以及有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成为全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的中心枢纽和政府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抓手。 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全面建立。为加快推进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省经济信息中心开发了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用软件,免费提供各市使用。截至目前,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六安、马鞍山、宣城、铜陵、池州和黄山11市使用市级平台通用软件,建立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合肥、淮北、滁州、芜湖、安庆5市自主建设了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公共信用信息有效整合共享 今年以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 《关于做好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省经济信息中心会同省标准化研究院编制了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元目录、数据交换规范两个地方标准,现已通过专家评审,近期将作为地方标准印发实施,大力推进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信用平台(系统)与省信用平台互联互通,规范开展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截至目前,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归集了省文明办、省高院、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知识产权局、省国税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上海铁路局等36家单位和合肥、淮北、阜阳、淮南、芜湖、宣城、铜陵、池州8个市共594类约5088万条信用信息,涉及约320.8万户社会法人;累计向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报送信用信息4511万条;按照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市平台需要,及时推送相关信息。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开发建设了“一照一码”数据交换和分析系统,截至12月19日,通过该系统累计交换62.5万户市场主体共1338.6万条统一代码及基本信息。 三、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深入推进 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切实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 省发展改革委为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分省直部门和16个市开通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使用账户,提供市场主体信息审查、信息记录查询和信用报告出具等服务;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成“信用安徽”网站,作为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的综合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红黑榜”信息等,并开通法人基本信息,以及主观故意违章乘坐列车行为信息、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资格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A级纳税人名单等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在审核上报企业债券申请过程中,使用发债企业综合信用报告。省司法厅将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信用信息作为其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和结果公示。省财政厅规定各有关部门通过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信用信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从连续三年被评为劳动保障诚信A级的用人单位中选拔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供地手续时,查询使用申请人信用信息,限制失信主体申请用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运用信用信息加强对建筑行业、房地产企业、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省卫生计生委依托医疗机构和医师注册全国联网管理系统信用信息,实施医疗机构和医师信用分类管理。省审计厅要求将审计机关出具的核查结果作为管理和选聘社会审计机构从事国有资产评估鉴证业务的重要依据。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等将公务人员有关事项报告、廉政情况、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省税务部门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并与金融部门合作,向依法诚信纳税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省工商局依托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在全国率先推行覆盖食品药品全品种、全环节、全过程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各地粮食行政部门对粮食经营者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评级并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安徽证监局建立诚信档案信息查询应用制度。省有关部门还依法对人力资源服务、招标代理、城乡规划编制、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旅游等企业和机构,以及企业的环境、质量等开展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各市通过建立信用门户网站,或在市政府网站设置信用信息专栏,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公开。合肥市44个部门在日常监管、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招标投标、表彰评优、资金支持等921个事项中,实行信用信息查询制度。淮北市在市社会服务中心开通授权查询信用记录窗口,依法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宿州、阜阳等市为符合条件的信用农户提供信贷支持。马鞍山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税融通”业务,为纳税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业发放无抵押贷款。淮南市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优惠服务。芜湖市工商、民政、住建、税务、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相关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重要参考。宣城市组织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评定,评定结果作为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滁州市针对道路运输驾驶员、道路客运企业,池州市针对公交驾驶员、出租车公司等,开展诚信等级考核,实施分类监管。安庆市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亳州、六安、蚌埠、铜陵、黄山等市在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强化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