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严查酒驾毒驾 涉事司机将被曝光并录入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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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1月14日),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召开会议,要求全省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严查严控事故风险隐患 坚决遏制大货车肇事惹祸 据介绍,当前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也存在不少风险隐患,特别是大型货车肇事的风险突出,一些运输单位、业主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思想麻痹、违法违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今年1至10月份,在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体下降的情况下,涉及大型货车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4.36%,由此引起了道路交通执法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交警要主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深入货运企业,指导督促货运企业业主全面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货运车辆及驾驶人深入开展排查整顿,对于轮胎、制动、灭火器等部件设施不全或逾期未检甚至达到报废标准的大货车坚决停驶;对有较重以上交通失信记录、记满12分、以及存在酒驾毒驾违法记录等情形的驾驶人一律转岗停运,坚决不让不合格的人、不合格的车上道路。 强化源头监管,要求企业落实“五不发车”制度 全省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一车三方”监控平台检查,对重点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值守情况和“两客一危”车辆运行情况开展高密度抽查。对抽查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立即作出处罚决定,迅速通知驾驶人接受处罚,对违法行为高发的运输车辆,将立即通报所属企业,并约谈企业法人;对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等重点违法行为,将立即通知业主和驾驶人停驶,并通报新闻媒体,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对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的运输企业,将立即提请安监部门,责令关门停业整顿。 此外,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旅游等部门,深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承诺做到“五个不得发车”,即企业负责人不在岗位值守指挥的不得发车,驾驶员没有休息好、存在疲劳驾驶嫌疑的不得发车,车辆监控系统无人值守、无人提示、违规无人干预的不得发车,乘客不系安全带的不得发车,对行李箱没有检查、存在违规运输货物的不得发车。 屯警路面,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 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集中所有执勤民警、所有执勤执法装备,屯兵街头路面,全面开展对秩序乱点、交通堵点、事故多发点的整治行动。全省所有公安检查站和执法服务站将充分做好缉查布控、安全检查的各项准备,严守路面交通安全。 据介绍,此次整治行动将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 狠刹酒驾毒驾。近期,全省将统一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酒驾毒驾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酒驾毒驾行为,一律依法处罚、一律公开曝光和录入个人诚信档案,对党员干部的一律通报当地纪委和组织部门。 严查严管大型货车。从现在起至春节前,各地交警部门将主动会同城管、交通等部门,集中开展渣土车、槽罐车、自卸车等大型货车整治行动。组织警力和执法人员进驻超限检测站点,严查超限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等野蛮驾驶行为,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和记分,形成严管态势,严防因货车超限超载、野蛮驾驶引发交通事故。 严管严控非客运车辆载人。针对农村地区农忙季节村民出行多的特点,公安交警部门将组织执法小分队,开展突击巡查和执法,严查面包车超员、手扶拖拉机、电动三轮车等非法载人,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针对近期大雾、团雾天气多发的实际情况,各地交警部门随时掌握路面能见度变化情况,遇有雾情要迅速采取分级管控手段,落实“限速、控距、亮尾”措施,坚决查处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违法行为。 |